一、依據花蓮縣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31日花環查字第1090008737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是造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請貴校針對人員經常接觸之表面(如電梯按鈕、手扶梯、地面、健身器材、遊樂設施、桌椅、電話筒等經常接觸之任何表面,以及浴廁表面如水龍頭、廁所門把、馬桶蓋及沖水握把)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,並至少每天消毒一次(如顧客人數眾多且頻繁出入,可適度提高消毒頻率)。 三、請貴校落實清潔消毒及自主管理,並於已完成地點揭示消毒頻率及「本場所已完成消毒」標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