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24284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開發有效之教學策略與作為,發展有效教學基地,提升師資品質與培用效能,爰辦理旨揭研習,原訂110年2月1日至3日辦理,惟考量與會者健康,將研習分次延後辦理。
三、 本案實施計畫及課程表如附件,相關資料臚列如下:
(一) 北區場:110年3月6日(星期六)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40分,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。
(二) 東區場:110年4月10日(星期六)上午8時30至下午4時40分,於花蓮慈濟中學辦理。
(三) 南區場:110年4月17日(星期六)上午8時3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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