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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 洪淑媛 - 訊息公告 | 2023-03-20 | 點閱數: 191
花蓮縣政府 函

 

  地址: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
承辦人:陳香茹
電話:03-8462860#223
傳真:03-8462776
電子信箱:trshiang@hlc.edu.tw

 

受文者: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民小學

 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
發文字號: 府教學字第1120054498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附件: 教育部函、農委會函 (1120054498_ATTACH1.pdf 1120054498_ATTACH2.PDF)

 

主旨: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之「貓隻飼養與照顧指南」業公開於該會動物保護資訊網,請協助周知各界參用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7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20029188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據動物福利白皮書「策略三:建構寵物之動物福利標準、深化飼主與業者管理」項目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「貓隻飼養與照顧指南」(下稱本指南)之專案研究,循111年發布之「犬隻飼養與照顧指南」模式,經蒐集國際原則、專家訪談及焦點座談會議完成初稿,全案並經提報111年12月1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諮議小組第4屆第5次諮詢委員會議經討論並修正後確認定稿。
三、 本指南重點內容摘要如下:
(一) 基本認識:提供貓隻各生命週期的成長歷程及基本習性,使飼主對於貓隻生理狀態及行為反應有基本認識。
(二) 飼養指引:提供貓隻基本照顧、環境適應、飲食保健、活動社交之照顧建議,另就幼貓、高齡貓及與其他寵物共同飼養部分,提供飼主相關注意事項。
四、 本指南係為提供飼主正確飼養貓隻之指導,業公開發布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資訊網(首頁/我想了解專區/同伴動物,https://reurl.cc/d7nenM),供各界參用,該會將持續依據指南內容規劃民眾飼養貓隻前之評估、教育課程。
五、 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來函。

 

正本: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、本縣各公立國民中-小學、本縣各私立國民中-小學、花蓮縣鄉村社區大學發展協會、花蓮縣波斯頓國際實驗教育機構
副本: 本府教育處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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