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 函 |
地址: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:呂蘭英 電話:8462860*355 電子信箱:oiasmi@hlc.edu.tw |
受文者: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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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2年7月19日 |
發文字號: | 府教體字第1120139749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0091190A00_prin、0091190A00_ATTCH、0091190A00_ATTCH (376550000A_1120139749_ATTACH1.pdf、376550000A_1120139749_ATTACH2.pdf、376550000A_1120139749_ATTACH3.pdf) |
主旨: | 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(112)年7月3日公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施行期間,於本(112)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91190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檢附教育部、衛生福利部函文、公告令(如附件)。 |
正本: |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-小學、本縣各私立國中小、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|
副本: | 本府教育處、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