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人事 歐憶萱 - 防疫專區 | 2020-06-19 | 點閱數: 711
一、 依據行政院109年6月15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91500170號函辦理。
二、 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底,中央及地方政府所屬公務機關、公立學校、國營事業、非營業特種基金暨政府捐助基金達1/2以上之財團法人(以下簡稱機關)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,有關場地與所報支住宿及膳雜費用之放寬措施如下:
(一) 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經評估無法在機關內部辦理,可赴機關以外處所舉辦,不限洽借公設場地或訓練機關。
(二) 赴機關以外處所舉辦會議及講習訓練所需住宿及膳雜費用,如未能依本院95年7月14日院授主會三字第0950004326A、B號與同年9月21日院授主會三字第0950005599號及103年12月22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31500018號函等規定標準報支者,請本撙節原則,報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。
:::

友善校園

拒絕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!
反校園霸凌!
申訴檢舉電話:(03)878-1021轉17
電子信箱:peteacher0829@hotmail.com

個資保護聯絡窗口

為保護個人資料之機密性及完整性,若您覺得您有個資被外洩的疑慮,歡迎隨時與我們連繫。
申訴檢舉電話:(03)878-1021轉33
電子信箱:worlda2@gmail.com

子網站

計數器

總計: 7152917152917152917152917152917152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