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08542號函暨本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。
二、 研習資訊如下:
(一) 日期:112年1月8、14、15 日、 2月9、10日,共計 5 日,共計35小時。
(二) 地點: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
(三) 研習課程內容:課程以實體課程授課,詳如附件。
(四) 實施對象:本縣國民中小學提報之薦派名單優先錄取,餘依報名順序錄取,額滿為止。
四、 請貴校核予出席人員公(差)假登記,並由學校本權責給予薦派教師公假補休。
五、 計畫聯絡人:太昌國小李采綾主任,電話:8571746*101
六、 檢附實施計畫供參。